曹丕册封孔子第二十代孙:被记入《孔子家谱》,孔融只算旁支远亲

本文为《文墨中的三国》专栏第26篇。

曹丕称帝后,面对继承下来的国家,他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。当曹丕权力还没有达到顶峰时,他一定对社会中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所不满或自己的看法。作为大魏实际统治者,看看曹丕将会向哪些方面伸出“管控调整”的手呢?

黄初二年正月,曹丕对察举孝廉的规模进行规定。其中郡国如果人口满十万人,每年要察举孝廉一人。曹丕还要求,如果该郡有特别优秀的人,可以不拘泥于户口。换言之,即使是以流民的身份来到某郡暂居,只要你足够优秀,也可以在你流亡的郡被察举为孝廉。

同月,曹丕对于孔子的后代有所册封。曹丕下诏回顾孔子一生,并予以其高度评价。曹丕指出,汉末天下大乱,祭祀制度礼崩乐坏。(自第十九代孔子后人薨逝后)还没有正统继承者。大乱过后,城中听不见“讲颂之声”,如果要恢复礼乐制度和德行教化,必须要恢复对孔子的祭祀。现如诏命孔羡(孔子第二十代孙)为宗圣侯,食邑一百户,以奉孔子祀。

曹丕还下令,要修缮鲁郡内的旧庙,还要设置一百户专员分别守卫庙宇,另外要在庙宇外建立一些居所供天下学子在此学习。

在这里,我们要再加一个知识点。孔融也是孔子第二十世孙,但他相对孔羡来说,可谓“旁支远亲”。孔融距离历代孔子后嗣的继承者中,孔融是第十二世孔霸的七世孙。而孔羡是第十九世孔赞的儿子。

黄初二年三月,出现日食现象。当时的百官根据旧时传统,弹劾当时魏国太尉,也就是贾诩。曹丕听后表示,异象和天灾,是上天在谴责“元首”。现如今却要弹劾朝中股肱之臣,这违背了大禹和商汤的“罪己之义”。曹丕指出,之后天地再有异象天灾,不要再弹劾三公了。

黄初三年正月,曹丕对取士政策有了新指示。曹丕下诏充分肯定了取士的重要性,提出历史上取士的一二典故。曹丕还要求现如今在各郡国取士,不要拘泥于年幼或年老,只要精通儒学,有公务员的基本能力,都可以安排试用。另外曹丕安排,有关部门要持续监督之前德不配位的官员。

黄初三年九月,曹丕开始限制“妇人不得干政”。曹丕下诏指出,妇人参政,是乱国之本。从今以后,群臣不得再向太后奏事,后族的家人不得担任辅政大臣,也不能过分受到不切实际的爵位和食邑。曹丕强调,这封诏书要传至后世,如果有人违背,天下人要共同诛杀违制者。

黄初三年十月,曹丕指定自己未来的陵寝,并且提出数条有关丧葬的要求。曹丕指出,古代先贤入葬皆不占农田,自己今后要以山建陵,且不要建立寝殿,仅设置园邑以通神道等。简而言之,曹丕要求丧葬从简,并且制定皇室葬礼的规格。曹丕还要求丧葬的相关诏书放在自己宗庙之中,警醒万世。

黄初四年正月,曹丕对百姓之间报复行为严令禁止。曹丕指出,自从天下丧乱以来,干戈还没有停止,天下之人仍在互相残杀。现如今天下初定,如果再有出现私自报复的违法行为,要对私自报复者处以灭族的极刑。

黄初四年三月,曹丕在洛阳宫下诏指出,孙权残害百姓和生灵,因此曾命令三路大军进攻东吴。最近的军事战争中,曾和吕范进行水战,杀敌四万,缴获船只一万艘。曹仁据守濡须,再次擒获敌军一万人。其他战场也都获得巨大进展。

曹丕强调,孙权贼军中疾病横行,此时如果继续短兵交接,恐怕疾病会传染到咱们的军队中。现如今我们揭开江陵之围,让百姓休养生息。

黄初四年五月,曹丕再次强调要选取天下茂才、隐士,为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。黄初四年十二月,曹丕赐山阳公夫人汤沐邑,这个夫人就是曹丕的妹妹,封山阳公的闺女为长乐郡公主,山阳公夫人和长乐郡公主食邑各五百户。

黄初五年正月,曹丕下令,凡是得知他人有谋反大事,需要及时上报,且所有人不能听从谋逆者指示。如果有人诬告,则诬告他人什么罪,就治诬告人相同的罪。

黄初五年十月,曹丕强调苛政猛于虎,自己要具备儒家风气,遵循圣人的教导。曹丕指出,现在要将慎刑的概念加入我们的议题,以此来让百姓普惠。黄初五年十二月,曹丕对淫祠现象进行整顿。

黄初六年,曹丕亲征,黄初七年曹丕驾崩。这两年行政诏命也因曹丕的忙碌而鲜见记载。

总的来说,曹丕在位时,制定郡国孝廉选取人数政策,重视孔子及国内教育,保护三公不受天象弹劾,对取士政策有新制度,妇人不得干政,对自己陵寝和王公贵族丧葬制度有所规定,禁止人们私自报复,鼓励百姓休养生息,照顾故朝天子家属待遇,规定不得诬告,建议慎刑,整顿淫祠等诏命。

曹丕,真忙。